国家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气体检测(报警)仪型式评价实验室(青岛)
发布时间:
2025-04-01
来源:
【实验室简介】
国家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气体检测(报警)仪型式评价实验室(青岛)主要承担硫化氢气体检测仪、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、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器、烟气分析仪、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(甲烷)的型式评价工作。自2017年设立至今,在国内开展各类有毒气体检测仪的型式评价40余样次,为气体检测仪的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。目前,国家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型评实验室的检测人员共有15人,其中博士1人,硕士12人,高级工程师工6人。
【资质能力】
| 序号 | 开展型式评价的计量器具名称 | 测量范围 | 不确定度/准确度等级/最大允许误差 |
| 1 | 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 | (0~5000)×10-6mol/mol | MPE:±5%FS |
| 2 | 硫化氢气体检测仪 | (0~500)×10-6mol/mol | 分析仪:MPE:±10%; 检测报警仪:MPE:±2μmol/mol或±10%(满足其一即可) |
| 3 |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 | (0~2000)×10-6mol/mol | 绝对误差:±5×10-6mol/mol或相对误差:±10% |
| 4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器 | 一氧化碳:(0~5)%mol/mol; 二氧化碳:(0~100)%mol/mol |
MPE: 二级:±2%FS 三级:±3%FS 五级:±5%FS |
| 5 | 烟气分析仪 | SO2:(0~5000)×10-6mol/mol; NO:(0~5000)×10-6mol/mol; NO2:(0~1000)×10-6mol/mol; CO:(0~5000)×10-6mol/mol; O2:(0~30)%mol/mol; |
MPE:±5% |
| 6 | 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 | (0~5000)×10-6mol/mol | MPE:±3% |
| 7 |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(甲烷) | (0~100)%LEL | MPE:±5%FS |
【主要仪器设备】
国家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气体检测(报警)仪型式评价实验室(青岛)的主要设备包括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、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、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、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、氮氧化物气体标准物质、甲烷气体标准物质、3米法电磁兼容实验室、EMC检测设备、步入式高低温湿热环境试验系统、冲击碰撞台、电动振动试验台、跌落试验机、智能变频调压电源、绝缘耐压测试仪等设备。
【联系方式】
地址: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国家质检中心基地B座
邮政编码:266100
联系人:夏春
电话:0532-6806923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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